http://m.sharifulalam.com 2012-02-27 11:07 來源: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導報
國家能源局日前發布《國家能源科技“十二五”規劃》,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為著力點,以“提效優先”為原則,按照能源生產與供應產業鏈中技術的相近和相關性,劃分勘探與開采技術、加工與轉化技術、發電與輸配電技術和新能源技術4 個重點技術領域。
《規劃》明確提出,未來我國能源發展將向綠色、多元、低碳化轉變,向生態環境保護和能源協調發展轉變。風電、光伏、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是未來調整能源結構的關鍵,而分布式、間歇式能源系統及大規模多能源互補發電技術將是可再生能源穩定運行的突破方向。
新能源成發展方向
《規劃》提出,“十二五”、“十三五”是我國能源體系轉型的關鍵時期,作為能源科技未來的新能源,更是實現轉型的關鍵。新能源技術被列為4個重點技術領域之一,其中設置先進核能發電技術、大型風力發電技術、高效大規模太陽能發電技術、大規模多能源互補發電技術和生物質能的高效利用技術等5 個能源應用技術和工程示范重大專項,包括13 項重大技術研究、7 項重大技術裝備、12項重大示范工程和11 個技術創新平臺。
“《國家能源科技‘十二五’規劃》體現了國家利用創新手段解決當前能源問題的決心,風電、光伏等新能源得到了高度重視,這讓我們很受鼓舞。”攜海上風電領域創新成果歸國發展的美國資深注冊工程師、中國旅美科協工程學會會長陳立強向記者表示,《規劃》提出的目標很先進,很多指標都達到了國際領先水平,新能源是4個重點技術領域之一,而創新更是整個規劃實施、落實的著力點,這其中蘊含著巨大的商機,創新型人才、創新型企業有了用武之地。
業內專家向記者表示,《規劃》重點提及了生物質能,這是一個亮點。“十一五”期間國內對生物質能的關注不夠,“十一五”生物質能規劃目標沒有完全實現,這與風電、光伏超出目標好幾倍的裝機量相比有些尷尬,與世界先進水平相比也落后很多。此次《規劃》將生物質能的高效利用技術作為新能源5個重大專項之一,表明國家沒有忽略生物質能產業,給企業帶來極大信心,也將為開發我國豐富的生物質能資源、追趕世界先進水平提供強大的動力。
當前,我國風電、光伏產業規模均為全球第一,裝機量也位居世界前列,但核心技術仍然落后于世界先進水平,關鍵技術和設備依賴國外。其中風電的自主創新能力不強,控制系統、葉片設計以及軸承等關鍵部件都依賴進口,而已經安裝的風電、光伏系統存在較為嚴重的并網問題,這些都是《規劃》的突破目標。
如何解決新能源穩定性弱、可預測性差等天然弱點帶來的并網問題?《規劃》設置“多能源互補利用的分布式供能技術”重大項目,并規劃“與大電網并網的風/光/儲互補示范工程”、“水/光/儲互補發電系統示范工程”、“總能系統與分布式能源技術研發平臺”等示范工程與創新平臺,顯示出多能源互補與分布式已成為解決新能源并網問題的一個突破方向。
民間資本是活力源泉
《規劃》明確了2011 -2015 年能源科技的發展目標,在4 個重點技術領域中確定了19 個能源應用技術和工程示范重大專項,創新性地提出了建立重大技術研究、重大技術裝備、重大示范工程和技術創新平臺“四位一體”的國家能源科技創新體系。
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是《規劃》的著力點,而關鍵技術與裝備的國產化則是主要目標之一。為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實現關鍵技術與裝備的國產化,《規劃》不僅提出建立“四位一體”的創新體系,更在資金投入方面提出要發揮企業在科技創新中的主體作用,在政府加強引導的同時,充分調動和鼓勵企業、社會加大對能源科技的投入,建立多元化投融資渠道。
“民間資本的嗅覺是最靈敏的,他們的運作方式也最靈活。引入民間資本,保障他們的創新利益,他們就會有無比的創新積極性。同時他們十分清楚客戶需要什么,知道投入什么方向回報最快,甚至可以更方便地獲得國外的先進技術,所以他們在創新效率方面有一定優勢。”中商流通生產力促進中心分析師宋亮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光靠政府、研究機構及大型企業,不可能實現對所有技術的創新。民間資本是活力的源泉,充分調動民間資本,發揮市場優化資源配置作用,對于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建立一種大型企業、科研機構與民間資本互補的創新體系,比如大型企業出資金,科研機構攻關重點難點技術,民間資本則在服務體系與配套設施方面發揮靈活、高效的優勢,三者利益均沾,這樣一種模式或許能夠更好地促進創新。”宋亮表示。
有業內人士認為,《規劃》出臺給行業內企業吃了一顆“定心丸”,雖然沒有明確給出相關鼓勵政策與激勵機制,但是政策信號已經很明確,這就給新能源產業指明了方向,告訴他們新能源產業的未來將更光明,告訴他們即使不再擴大生產規模也可以投資技術創新,這將給陷入困境的光伏、風電產業帶來新的活力。
目前國內新能源企業主要集中在產業鏈的中低端,技術創新水平不高,產品趨同嚴重,產能出現過剩。“國內一些新能源企業創新熱情不高,一是成果保障體系不健全,企業辛辛苦苦創新,別人輕輕松松就能模仿;二是創新成本太高,投入巨資取得的創新成果未必有足夠的經濟效益,風險很大。所以很多新能源企業寧肯通過擴大規模降低成本‘賺穩錢’,甚至投資煤炭、食用油等其他行業,也不愿意花費過多的精力去創新。”業內人士表示。
該人士認為,“更多的投入技術創新,必然會有部分生產中低端產品的企業向中高端轉型,從而延伸產業鏈、分散產能,在客觀上緩解產能過剩的現狀。這對于深陷產能過剩、維持艱難的風電、光伏企業來說最有意義。”
著眼目標在長遠
《規劃》在亮點閃耀的同時,依然存在不足。有能源專家向記者表示:“《規劃》對于能源領域的自主創新非常重視,但并沒有提出具體的中小企業創新扶持政策,也沒有確實可行的民間資本投資能源創新的保障措施,這在實施過程之中將會帶來一些問題。”
陳立強認為,國內的研究創新往往是大企業做大企業的,小企業干小企業的,風電企業只搞風電,而光伏企業也只做光伏,這對于未來多能源互補、分散與集中共存的復雜能源系統發展不利。他建議以《規劃》提出的19 個能源應用技術和工程示范重大專項為基礎,組建一批跨領域跨學科、包括大型企業集團與小型企業的創新聯盟,并將這種創新聯盟常態化,提高創新效率。
對于《規劃》缺乏具體保障措施的問題,宋亮表示,《規劃》是一份中長期的技術規劃,短期影響不明顯,主要是釋放一個支持企業加大投入進行技術創新的積極信號,但在中長期將帶來巨大影響。另外,《規劃》沒有明確提出具體的保障措施,后期必然會出臺一些實施細則,針對不同行業、不同領域,解決如何扶持、如何激勵、怎么操作的問題。由于有關部門在制定《規劃》時已經進行了深入調研,相信具體的扶持措施、配套政策很快就會出臺,而且將會重點支持新能源產業。
《規劃》提出優先發展制約我國能源產業發展的核心技術,因此一旦《規劃》目標實現,將極大地推動我國能源產業結構轉型,為未來能源產業跨越發展奠定基礎。同時,這些重點技術背后的配套產業如果形成規模,就意味著產業群成長起來,將成為我國經濟發展新的增長點。“技術創新—產業升級—產業完備—新增長點,這是一個非常理想的良性循環。”分析人士表示。